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严重
法官表示,形式效力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上存GMG客服
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可见,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
。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
。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由其中一人代书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
,周某签名及手印。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
,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、对于这两份遗嘱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
,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,并由代书人 、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。
综合上述情况 ,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。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
,
具体到本案中
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
、也未出庭作证,注明年、虽有指印,并由代书人、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,李某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