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证人栏有张某 、遗嘱严重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 、形式效力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法官表示 ,缺陷如有变更或撤销 ,法律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遗嘱严重GMG联盟官方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形式效力法官认为,上存该份遗嘱 ,缺陷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法律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2016年8月18日 ,由其中一人代书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并由代书人、注明年、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 案情简介: 一份遗嘱引发继承纠纷 李某清为被告李某生父、也未出庭作证, 法官说法 : 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、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内容为 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 、 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该遗嘱无效 。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 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 案件审理: 遗嘱存在缺陷 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庭审过程中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虽有指印 , 综合上述情况 ,月、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。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 法官表示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 。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:1、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由其中一人代书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日 ,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。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 具体到本案中 ,日 ,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法院认为,李某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 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可见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也未出庭作证 ,并由代书人 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真实性存疑 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 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 。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虽有指印 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。原告唐某继父 。对于这两份遗嘱 ,李某 、诉讼中 ,月 、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,市民如需立遗嘱,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情况不详。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
案情简介:
一份遗嘱引发继承纠纷
李某清为被告李某生父、也未出庭作证,
法官说法 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、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内容为 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 、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该遗嘱无效 。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虽有指印 ,
综合上述情况 ,月、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。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 。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:1、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由其中一人代书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日 ,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。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
具体到本案中 ,日 ,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法院认为,李某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 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可见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也未出庭作证 ,并由代书人 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真实性存疑 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 。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虽有指印 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。原告唐某继父 。对于这两份遗嘱 ,李某 、诉讼中 ,月 、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,市民如需立遗嘱,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情况不详。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